为什么一个人愿意放弃自由
永远生活在监狱中
今天带来汤老师演技颠峰之作
《失控的布朗森》
他被称为英国最暴力的囚犯
1952年出生的布朗森
从小就有不可自己的暴力倾向
同学打他一拳那我就打你10拳
老师敢多看他一眼
直接把桌子拍老师脸上
布朗森没能像他人一样完成学业
成年后便开始了作
偶尔偷拿老板一点钱
还大方地给了喜欢他的服务员一点
这种行为肯定逃不过警察的制裁
但是想制服布朗森确实得付出点代价
几年后他和喜欢他的
服务员结婚并育有一子
但布朗森现在只想成名
所以他把猎枪句短准备抢劫一家邮局
战利品仅有26英镑
他也为此付出了7年牢狱生活的代价
母亲却不以为然的告诉布朗森不要怕
我会让你4年就出来的
但令母亲没想到的是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
进入监球的布朗森
似旧暴为想让工作
哼这辈子都不可能作的
就算狱警来了又能怎么样
抢过警棍就是一顿揍
奈何狱警太多最后被强行带走
因为在狱中不服管教
同时得到犯人们的软佩和媒体的关注
布朗森终于体会到了名人的快乐
接下来就是他开挂一般的人生
自带狂暴属性的布朗森
更加肆无忌惮的释放着自己的暴力
所以他的监狱生涯就是不断的更换监狱
据说布朗森辗转去过120座监狱
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监狱之王
40多年的牢狱生涯
其中36年还是被单独关在禁闭座里的
最后监狱实在没办法
只能将他送到精神病院
在这里他需要每天服药
你以为布朗森是大郎吗
给药就能吃
不过反抗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
每天大量的药物
让布朗获只能瘫痪在沙发上
偶尔清醒一点
还需要跟这群精神病一起蹦个野迪
但布朗森无心跟着一群疯子胡闹
……
(总计14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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